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的程序中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严格称呼,具体如下:
1、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
2、法院审理阶段的称谓是被告人;
3、第二审诉讼中的称谓是上诉人;
4、再审程序中的称谓是申请人;
5、只有判决生效认定有罪,被执行刑罚的人或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的人才会被称为罪犯。
一、法院判刑后有几个月才能到检察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流程及时间如下:1、立案侦查阶段。此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证据提取、相关事实的调查;此阶段法律并未规定具体时间,但是羁押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7个月;2、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公安机关的证据与事实是否充分,不充分的可以退回;此阶段的时间为30天,经批准可以延长;3、审判阶段。检察院将审查合格的案件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此阶段普通程序为三个月,简易程序为40天。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如何称
称为被告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称谓是随意地。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与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的称谓是有所不同的。
民事诉讼中,原告的称谓就是原告,被告的称谓就是被告,不叫原告人或被告人。而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进入审判程序后的称谓就叫被告人,而原告的称谓,如果是检察机关作为原告,则称为公诉人,而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称为原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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