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有错误、证据不确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审判人员存在不当行为等情况,被判刑的案件可以申请翻案。翻案需要与案件相关的真实证据,如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在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检察院承担;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法律分析
案子已经判罪,具有相应证据的可以申请翻案,翻案需要与案件相关的真实证据,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已经判刑定罪的案子能翻案吗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拓展延伸
重新审视已定罪案件的合法性
重新审视已定罪案件的合法性是对过去判决的再评估,以确保司法系统的公正和正义。在某些情况下,新的证据、程序错误或其他关键因素可能会引发对案件的重新审视。这种重新审视的目的是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并确保没有冤案存在。通过重新审视已定罪案件,法律体系可以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判决,为无辜者争取公正,同时维护法治的权威。然而,重新审视案件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并受到法律限制和司法判断的约束。因此,对于能否翻案已定罪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和评估。
结语
重新审视已定罪案件的目的是确保司法公正和正义,保障被告人的权益,防止冤案的发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符合一定条件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案件。重新审视案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并受到法律限制和司法判断的约束。因此,能否翻案已定罪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和评估,以确保公正、合法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第二百九十六条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查清事实、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确实无法查明的事项或者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书面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将有关情况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第二百九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以及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及时收集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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