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5、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