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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缓刑的定义和用途

2023-07-22 来源:欧得旅游网

拘役缓刑是指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暂不执行拘役的同时被拘禁在附近并强制进行劳动。缓刑的判处需要满足一定的考验期限,即在这期间若实行社区矫正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拘役就可以不再执行,罪犯也可以被释放。缓刑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二个月。判一年缓一年意味着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但缓期一年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符合条件,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法律分析

判处拘役缓刑是指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暂不执行拘役的同时,被拘禁在附近并强制进行劳动。缓刑的判处需要满足一定的考验期限,即在这期间若实行社区矫正,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拘役就可以不再执行,罪犯也可以被释放。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二个月。

一、缓刑的考验期怎么计算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二、判一年缓一年意思是什么

判一年缓一年的意思就是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但缓期一年执行。

如果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违反缓刑期间相关规定,也没有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的,会在缓刑考验期满时,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结语

缓刑考验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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