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伤残补助金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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