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罚金减免应由罪犯本人、亲属或犯罪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对申请的主体、是否适格、及申请理由是否适当进行审核,并重点对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的事由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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