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规定了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刑罚,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过失犯罪需要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主体为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主观上为过失,即不知道提供的装备不合格。当武装部队发现装备不合格时,需要进一步确定提供者是否知道装备不合格。
法律分析
一、新刑法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根据新《刑法》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规定如此:
《刑法》第三百七十条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我国有关军事法规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制度,任何不按规定要求的标准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都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提供,包括为武装部队从事生产、制造、修筑、装配、修理等过程。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给武装部队的行为表现与上罪同,不再赘述。
过失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这是与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区别,仅有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给武装部队的行为,但并非引起后果或者尚末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造成装备、设施严重毁损,经济损失严重的;酿成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国家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和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并非任何个人与企业都可以任意成为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主观上为过失,即对于提供给武装部队的武器装备及军事设施,不知道是不合格的,对于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武装部队在发现武装设备不合格之后,需要确定设备不合格的原因,如果核实之后,发现是由于提供者的原因才导致了不合格现象发生,此时需要进一步确定提供者在将设备售交给武装部队的时候,是否知道这些设备不合格。
结语
根据新《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刑罚将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裁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或死刑。该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侵犯国家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的客体要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客观要件,以及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作为主体。在主观方面,过失为主要主观要件,只有造成严重后果并且提供者知晓设备不合格才构成犯罪。因此,在判决此罪时,需要仔细核实设备不合格的原因,并确定提供者是否知晓设备的不合格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七十条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v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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