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的房产进行解封需要被申请人为债务提供其他担保或偿还债务。法院查封房屋是因为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查封债务人的房产以保全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如果债务人偿还债务或提供其它财产担保,就可以解封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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