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担保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要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担保人代位行使权的实行,应当以债权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七条 担保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要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自收到担保人书面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行使代位权的,视为放弃代位权。 第三十八条 担保人行使代位权的,其代位权行使的结果,对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具有约束力。 希望本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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