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打进拘留所的电话,警察是不会让关押人员来接听的。如果是被行政拘留期间,经过申请、批准后,可以给家属打电话。但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一般是不会批准打电话的。警察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 被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拘留审查、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人与他人的通信、通话、会见,应当经拘留决定机关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2个小时以内予以回复。
第五十条 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由拘留所登记、收发。发现信件内有可能夹带违禁品的,拘留所民警可以责令被拘留人当面打开信件予以安全检查。
第五十一条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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