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终止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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