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婚姻家庭财产的分割原则是“男女平等,协议自愿,公正合理”。如果离婚原因是由于其中一方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合理分割。财产分割应该按照实际投入、劳动、贡献以及财产来源进行合理划分。但是,因婚外情导致的离婚并不是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重要因素。在法律上,如果婚内财产无法明确划分,那么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按照1:1分割。而对于婚外情导致的离婚,由于其不属于婚内财产,所以不能作为划分财产的明确标准。毕竟,对于离婚双方来说,他们所拥有的财产并不是因为婚外情而被获取的,而是在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因此,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的原则依旧适用,即按照实际投入、劳动、贡献以及财产来源进行合理划分。在具体操作中,根据婚姻生活中双方的财产状况、房产车产、存款现金、股票债券等财产的数量以及质量等方面来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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