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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索取补偿

2020-02-02 来源:欧得旅游网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索取补偿

案例回顾:

2010年6月,小张到某快递公司上班,但直到2011年5月才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合同。2014年8月,小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期间的2倍工资共计28000元。经过劳动法庭诉前调解,该公司承认小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支付了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

案情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这起劳动争议中,小张应当得到二倍工资的赔偿。但在其他一些情况中,企业是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的:

一、用人单位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筹备期间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二、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法务主管、高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二倍工资,除非上述人员能举证证明曾向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合同,遭到恶意拒绝。

三、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同时可依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将劳动合同拿走隐匿,或劳动者授意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

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情况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六、双重劳动关系中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七、对于瑕疵合同,如果具备相关要件,可免除二倍工资责任。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只是内容上有瑕疵,所以在试用期合同的期间内,用人单位无需付二倍工资。

以上知识就是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索取补偿”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通过仲裁解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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