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书;
2、原许可证正、副本;
3、与住所相独立的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6、所在地烟草专卖局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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