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制定本级选举工作方案;
(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换届选举纪律;
(三)培训选举工作指导机构人员;
(四)受理换届选举中的申诉、检举或者控告;
(五)总结和组织交流选举工作经验;
(六)办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本省辖区内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全省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地)、县(市、区)、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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