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15天。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乎告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袜皮有护理假15日告顷差。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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