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准备的资料相对比较简单: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民政局发放离婚证之日起解除。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双方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当然是有孩子家庭)、准备分割的财产凭证、债权债务证明、被告户籍证明或者在某地的常驻证明等,如果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并准备,在立案时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一般情况下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所在地包括户籍地和常住地地,户籍地和常住地不一致的,以常住地为管辖地。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离婚证和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均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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