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强制离婚的情形如下: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开,可以在六个月后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认为第二次起诉是感情破裂无法挽回的。在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被判解除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如重婚近亲结婚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