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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果仍在偿还房贷,该如何处理房产?

2020-10-0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夫妻离婚时,在还房贷的房子处理如下:

1、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按揭贷款买的商品房,其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提前还清贷款,由一方选择房子的产权,并对参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给予其清偿部分;另一种是双方或一方继续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后,双方再通过协商或起诉法院的方式决定房子的产权归属。

2、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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