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无论是对施暴者还是受害者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施暴者而言: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的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最终都走上了犯罪道路。
对于受害者而言: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厌学甚至辍学。
一、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
1、婚姻观扭曲
夫妻之间长期的不和谐对孩子的伤害是非常隐性的,有些父母却往往忽视了这点。当夫妻之间产生家庭暴力时,虽然没有直接作用于孩子肉体上,但却间接的给其传达了错误的婚姻价值观,使其产生精神上的伤害。就如丈夫经常用家庭暴力对待妻子,孩子在一旁哭泣不停,这时的孩子内心是高度紧张和恐惧的,长此以往在心理就形成对婚姻充斥着暴力的阴影,如果是女孩长大后很有可能讨厌接触男性,或对婚姻产生厌恶感。
2、暴力效仿
父母的行为,孩子大多都会效仿,尤其在孩子在5~7岁时情绪模仿能力更是最旺盛的时期。家庭暴力行为极易被孩子用来效仿,尤其是男孩子长大成人后,虐待女性的可能性要比其他人大很多,也更容易有犯罪倾向。
3、心理扭曲
家庭暴力给孩子带来的心理扭曲是不可逆转的,长期成长在家暴环境下,孩子很可能产生性格内向,不善交际,被身边的人嘲笑,继而引发抑郁症或人格分裂,而这两种心理状态都会产生非常可怕的后果,常常会干出自杀,自残等过激行为,甚至产生报复社会的行为。
二、关于体罚的问题咨询
问题一:老师变相体罚学生怎么解决?
1、向学校校长或当地教育局举报;
2、通过网络媒体报道;
3、找老师协商解决,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4、违反法律,找司法机关解决。
问题二: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力:
事实上,不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体罚的违法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体罚学生,不管是否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其行为的属性肯定是违法的。具体而言,体罚会侵犯学生的以下权力:
1、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健康权是有生命的主体依法享有的保障其自身肌体生理功能健康的权利。青少年正处于身体的发育期,各种身体器官的发育还不成熟,采用暴力的方式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学生身体器官的损伤,严重者造成终身残疾。
2、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自己身体的权利。身体权的内容为权利主体依法享有或支配自己的身体,他人不得非法妨碍。体罚中侵犯身体权的情形最为多见,因为身体为生命之载体,侵犯生命权、健康权等都是从侵犯身体权开始的,如该案例中何某被扇耳光,未必危及其生命、但却损害其生理功能,破坏其身体。
3、体罚或变相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38条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老师教学中的体罚行为,其实质是教师的人格凌驾于学生人格之上的一种表现,每一次体罚都会对学生心灵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这种心灵伤害是永久的,很难愈合的,有时甚至是无法愈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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