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向法院交纳的保证金不得低于保全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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