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国公民投奔敌人或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俘虏或者因其他原因被敌人控制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该指控旨在惩罚和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果不是为了危害国家安全,而是为了羡慕其他国家的生活方式,追求其他国家的民主自由,或者投资亲友、学习、工作、继承财产,则不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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