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通过公证或诉讼继承,再婚房产遗产继承顺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顺序进行,继承人之间的份额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法律分析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遗产怎样继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通过公证或者诉讼继承。继承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由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或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凭此公函办理过户。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再婚房产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遗产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分割,再按照遗嘱或遗赠分割。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通过公证或诉讼继承,确保继承人的权益。而再婚房产遗产的继承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在遗产分割中,应均等分配,但对于有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予以照顾或多分。法律为遗产继承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