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个人财产有这些: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的生活用品;
4、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农村土地补偿款离婚时可以平分吗?
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性质如何界定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另一方有权利处置吗
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处置。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处置与使用。夫妻之间具有平等处置权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由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不得干涉与侵犯。个人财产也不用与共同财产混同,用于家庭生活。以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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