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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被辞退合同怎么赔偿?

2020-04-03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并且需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执行。

2、定义劳动合同的内容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平时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

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法律知识,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

3、支付赔偿时间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5、“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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