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更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变化;2.更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变化;3.更注重评判科学公正;4.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所有学员参加。驾驶证考试的,全部按新标准执行,此前已通过考试的科目仍然有效,只需按照原规定继续预约参加下一科目考试即可。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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