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老股东之间转股的程序是: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协商和谈判;
3、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5、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6、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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