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一、机动车是否适用融资租赁合同
机动车适用融资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期限有何规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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