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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还没到期,该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2021-09-13 来源:欧得旅游网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手续:1、房屋租赁合同正常到期,不再租赁的话,办理交房手续,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押金即可;2、如果是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则可以协商签订解除房屋的合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您好,我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还没有到期,该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未到期如何解除1、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1)合同当事人可以互相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如果承租人存在违法的情况,也可以直接解除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你好,我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还没有到期。租赁合同应该如何解除?

未到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私人解除的方式分别是: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怎么赔,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怎么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话,房客当然有权向房东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但是房东决定将房子收回。这种情况下,房东就涉嫌构成违约的行为。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房东,应当向房客赔偿相应的损失。损失的具体计算方法,可以由房客和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的话,房客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以下的损失:房客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房客另行租房所遭受的损失。另外需要注意,如果房东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话,房客就不能够要求房东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租赁房屋合同没到期能否解除合同

可以,但是因为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租赁房屋合同没到期能否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合同没到期能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达成等情形。且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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