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采用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分段计算,比如说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工程合同超出部分这种情况首先主要看你们签的施工合同上面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一般工程量清单规范进行调整,实际施工工程量超出原投标工程量的10%以上(含10%)的可以进行调整,超出部分的单价可以调整,在10%范围以内的按照原综合单价执行。象现场的很多一手资料都要及时办理,到了结算都是要有据可查的,这是结算的基本原则。所以建议你去办理现场签证,将多出的工程量让现场监理和甲方给你确认哈,这就是结算的依据,要不然到了结算的时候甲方是不会认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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