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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吗

2022-11-04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不可以。民法典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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