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及变更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情况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各执一份变更后的合同文本。
法律分析
一、哪些情况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其他。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协商变更吗
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是可以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情形,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