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补偿方式包括:不赔偿土地拆迁,只赔偿附作物;被征收人获得房屋价值、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但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法律分析
国有划拨土地补偿方式如下: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拓展延伸
国有土地划拨的补偿方式及其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划拨的补偿方式是指在国家将土地从国有变为其他形式的所有权时,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者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划拨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土地置换、股权转让等形式。货币补偿是指通过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来补偿原土地使用权人或被征收人的损失。土地置换是指将被征收的土地以等值的方式置换为其他土地或房屋。股权转让是指将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国有企业,被征收人成为国有企业的股东,从而获得相应的股权收益。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来确定,以法律规定为准。
结语
国有土地划拨的补偿方式包括拆迁赔偿、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补偿金额应不低于市场价格,并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补偿方式和标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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