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新建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适用本规范,改扩建项目和甩项工程适用《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相关规定。试运行前应完成系统联调。
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
第二条 新建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适用本规范,改扩建项目和甩项工程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第三条 试运行前应完成系统联调。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按照开通运营时列车运行图连续组织行车20日以上且关键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则)符合以下规定:
(一)列车运行图兑现率不低于98.5%;
(二)列车正点率不低于98%;
(三)列车服务可靠度不低于2.5万列公里/次;
(四)列车退出正线运行故障率不高于0.5次/万列公里;
(五)车辆系统故障率不高于5次/万列公里;
(六)信号系统故障率不高于1次/万列公里;
(七)供电系统故障率不高于0.2次/万列公里;
(八)站台门故障率不高于1次/万次。
贯通运营的延伸线工程项目应按全线运行图开展试运行,其中除供电系统故障率、站台门故障率按延伸区段统计外,其余关键指标应按全线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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