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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能否在“自家门口”法院起诉法律问题

2024-03-04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

可以。你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法院即“自家门口”法院起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网店作为经营者、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其作此规定的目的,无疑在于增加消费者的负担,使消费者在发生纠纷后因担心得不偿失或怕麻烦等,而不得不放弃权利,继而免除自己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这对消费者明显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因而该条款从合同签订之时起便对你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你照样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选择诉讼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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