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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受伤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2020-12-21 来源:欧得旅游网

因交通事故受伤应收集这些证据:

1、事故责任认定书;

2、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3、财物损失清单;

4、医院的诊疗单;

4、财产的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1.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批单)正本或复印件、索赔申请书、肇事司机的详细事故经过报告。2.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发生火灾时,要提供公安部门的火灾原因鉴定证明。3.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正证或副证复印件。4.车辆及有关财产的修理、材料、施救费用的正式发票及清单。车辆全损时要提供车辆原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5.伤残者的医药费发票、抢救费单据、住院证明、诊断证明、残废证明、病休证明、工资证明等,如死亡者,要提供死亡证明,生前赡养人员情况证明,以及支付有关费用的签收凭证。6.重大事故的要提供现场照片和事故现场图。(事故车辆损失金额在2000元要提供受损车辆照片)

7.被盗抢车辆提供购车证明或发票、权益转让书、税务所及公路征稽所(站)报停证明、登报收据及登报当日报纸、安装防盗器发票、行驶证、车匙、防盗匙、购置税证、停车场(或保管站)证明及保管人员书面材料等。

二、起诉交通事故需要什么材料呢?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3、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三、电瓶车撞人逃逸如何处理

电瓶车撞人逃逸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定罪。

选择逃逸的有可能是电动车撞到了过往的行人。但是电动车或者是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并不一定就都构成犯罪了,如果撞到的行人只是轻微伤,那不是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已。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首先会进行现场处置,然后按下列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调查、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复核。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一切可能保留现场证据,有条件时可自行拍照、录像等以固定证据;

2、时收集证明己方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无责及责轻的证据。交警进行现场调查时会采取勘查事故现场,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等方式。一般来说,交警会在事发一周左右到医院找伤者做笔录,做完笔录基本上意味着现场调查结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门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项,如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等,须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25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而当事人若对检验、鉴定有异议的,应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制作询问笔录需两名交警共同进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及证人需对事故过程作如实陈述,交警亦需如实记录询问内容,被询问人有权在全部阅读或知悉对其所作询问笔录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3、若受伤,就医后及时请求交警部门开具《指定医院就诊证明信》;若转院,除需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外,亦需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再次开具《指定医院就诊证明信》。保留相关人伤及财损的证据,如破损财物、交通费及医疗费单据、陪护证明及护理人员护理费票据、检查报告等。伤者在诊疗期间需要处理好与医生的关系,请求医生详细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等诊疗记录;同时伤者一定要“伤好再出院”,并务必在出院时向医院及医生索要,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伤残鉴定的相关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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