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河北工伤赔偿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 1、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康复费 计算公式: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三、伙食补助费 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元/天/人70%。 2、河北省标准:(1)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2)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 四、交通食宿费 计算公式: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长途公共汽车:实报实销; 2、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用:省内: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
法律依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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