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更换后去车管所备案需要的手续: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行驶证。4、若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5、若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一、车管所业务类型:
1、机动车注册登记。
2、机动车转移登记。
3、核发免检车合格标志。
4、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
二、申请更换驾驶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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