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队立即责成辖区中队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执法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单。根据规定,涉事车辆所有单位需要对抛撒物进行清理,恢复道路原貌,并处罚款5000元。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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