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实施下列围标、串标行为:(一)借用他人名义编制投标文件,谋取工程中标;(二)伙同他人,串通投标谋取工程中标;(三)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投标,为他人谋取中标提供条件;(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风险提示: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的项目。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按照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的活动。
法律依据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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