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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证明假离婚真逃债

2023-04-17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对真离婚和假离婚并不会进行区分,所以无法证明。但是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无法通过离婚的方式逃避,因为在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也就是夫妻即使约定了债务由一方偿还,债权人依旧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因为约定只对夫妻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

一、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法院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判决。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二、配偶应否拒绝偿还共同债务

配偶不可以拒绝偿还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当一方无法承担共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其配偶请求债权。如果夫妻之间对于共同债务以及共同财产有约定的,配偶之间应当按照约定进行,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中任意一方偿还。

三、离婚后的债务由谁偿还

离婚后的债务由谁偿还需要按情况判断,具体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那么未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要求。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认定为夫妻债务,借款人无法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款人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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