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放高利贷是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高利贷应予追诉的情形包括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超过五万元,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以及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且再次进行高利转贷。
法律分析
一、私人放高利贷是否是违法行为
1、私人放高利贷在我国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高利贷应予追诉的情形有哪些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拓展延伸
非法放贷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
非法放贷行为是指在没有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以高额利息或其他不合理方式向他人提供贷款。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一方面,放贷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拘留、罚款甚至刑事拘留。另一方面,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返还本金并获得相应的赔偿。为了应对非法放贷行为,应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放贷市场的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对公众的法律宣传,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以减少非法放贷行为的发生。
结语
私人放高利贷在我国是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高利贷应予追诉的情形包括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且再次高利转贷。非法放贷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和民事诉讼,为减少此类行为,应加强监管和法律宣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