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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营业执照几天可以完全注销

2022-02-20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l 一、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的决议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7、《营业执照》正、副本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l 二、注销公司的流程

(一)成立清算组

1、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清算组制定清偿方案,并报股东大会确认。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组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去工商注销前的准备工作

1、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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