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如果本人不住,是不可以让子女住的。公租房是针对低收入困难家庭为出租对象的,如果子女已经成家,且不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的,是不能租住廉租房的。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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