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二个月,可以延长一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二个月,延长一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多月。
一、一般刑事案件在看守所要关多久才能判刑
一般在看守所里面要呆五到六个月才会判刑,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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