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调税税率的档次为: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共7个级数,依次为全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百分之三、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十、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五、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四十五;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共5个级数,依次为全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为百分之五、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十、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超过500000元的部分为百分之三十五;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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