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证据都有:
1、证明当事人诉讼资格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的调解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分居协议等;
3、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证据材料;
4、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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