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登记。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登记结婚后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予退还的。属于婚前男方赠与给女方的财产。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协议退还彩礼,协议不成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至于怎么证明法院会查证,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所以退还彩礼是需要满足对应条件的,不是任何情况下彩礼都会退还,因此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情况后首先要确认好是否满足退还条件,如果满足的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话,那么男方是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依据上述规定:只有具备一下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予以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两年之内起诉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起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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