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拘转逮捕后一般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这不适合进行取保候审。但也不排除有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也是可以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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