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员工是否知情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员工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因而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
第二种是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而无意识参与了犯罪行为。此时,由于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因此员工不构成犯罪,不与团伙主要成员一起承担犯罪后果。
一、团伙抢劫的主犯怎么判
团伙抢劫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对于其中的主犯,一般是根据团伙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抢劫罪处最低三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最低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团伙作案怎么确定主犯
团伙作案根据团伙成员在犯罪中发挥作用,区分主犯和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主犯。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团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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